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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购彩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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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免疫球蛋白“错位”******

  继连花清瘟、布洛芬、蒙脱石散等药物被疯抢,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也成为公众“必抢清单”里的榜首药品。新年伊始,顶着“免疫神话”的光环,免疫球蛋白的身价经历了滚雪球般的上涨。从300元、500元的价格炒出天价单瓶高达2200元,7天涨了近7倍。由于本身稀缺且高价自费,通常医院不会储备太多,在突如其来的抢购潮中,一些人盲目“抢球”陷入骗局,而一些真正需要它救命的免疫缺陷类疾病患者,却面临无药可用。

  从“默默无闻”到“爆抢”

  去年底开始,社交平台上“免疫球蛋白”在热搜榜居高不下,多位网友发文称高价求购“丙种球蛋白”。

  “老人肺炎重症,急求免疫球蛋白”“实在找不到药了,有货源的请联系我”……更有网友动态表示“一万块买不到四瓶免疫球蛋白”,一时间这种并不日常的药物家喻户晓,求药人群随处可见。

  在武汉工作生活的付女士在社交平台急求免疫球蛋白,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防疫政策调整后,先是抢不到日常所需药品,退烧药和体温计都抢不到,因为家里老人有基础病,担心感染后风险较大,所以想买点囤着,有备无患”。

  付女士代表了不少抢购者的心理。付女士还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自己根据网络上新冠用药清单囤了一部分,如布洛芬、蒙脱石散之类,但免疫球蛋白在医院和药房早已经断货,黄牛溢价太严重更真假难辨。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看到,免疫球蛋白为处方药,每瓶2.5g参考价格为298-700元。

  物以稀为贵。各种黄牛藏匿社交网络,频繁发动态并附上小标签“新冠特效药”,北京商报记者以患者家属的身份向黄牛询价,对方表示每瓶2000元,多买有优惠,并且一天一价供不应求,黄牛还向记者表示免疫球蛋白用于家里老人备用,一个成年人每天需要打3-4支。

  多名网友发布武汉好药师大药房(九州通大厦店)可购买静注免疫球蛋白的动态并排起长队,北京商报记者致电询问但电话未有人接听,而另一家连锁店武汉好药师药店(泰康店)则表示免疫球蛋白已经断货,并告知记者最近一段时间都不会有,货源紧俏。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向北京多家医院咨询得知,由于社区医院大多提供的基础医疗服务,主要侧重于卫生保健服务,免疫球蛋白这种药品是需要在患者病情严重经过医生权衡判断才能使用的处方药,所以社区医院不做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药品的注射和售卖。

  “神药”与“丙球”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是一种血液制品,又称“丙球”,是从健康人类的血浆中提取出来,主要应用于提高机体免疫能力,用于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丙球可以预防传染性肝炎、荨麻疹等病毒性感染,也可以用于哮喘、湿疹等疾病。在儿童用药中,丙球是治疗川崎病最主要的治疗药物。

  “免疫球蛋白”到底需不需要抢?辽宁省朝阳市某三甲医院的张医生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免疫球蛋白是人体血液内提取出来的细菌病毒产生的抗体,市面上还未出现康复人群血液中提取出来的免疫球蛋白,因此人们疯抢的静注免疫球蛋白对于新冠的预防作用不大。并且免疫球蛋白作为血液制品注射存在很多潜在风险,比如血液疾病的感染和身体的排斥反应过敏等,虽然这种风险的概率极低。”

  1月6日我国最新发布了“第十版新冠感染诊疗方案”,在此方案的药物推荐中,并未提到普通人免疫球蛋白。武汉市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临床药师、副主任药师邓体瑛曾对此做出提醒,方案中提到的针对新冠感染的免疫球蛋白,具体名称为“COVID-19免疫球蛋白”,而非普通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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